2007/02/28
思科公司和苹果公司今天宣布双方已就有关“iPhone”商标的争执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思科公司和苹果公司均可在全球范围内在各自的产品上不受限制地使用“iPhone”商标。双方均承认所获得的商标所有权,并同意撤回针对此商标权的任何未决的诉讼。双方还将致力于拓展在安全、消费者和企业通讯领域相互配合的机会。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属保密。CTI论坛编辑
2007-02-28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7/02/28
思科公司和苹果公司今天宣布双方已就有关“iPhone”商标的争执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思科公司和苹果公司均可在全球范围内在各自的产品上不受限制地使用“iPhone”商标。双方均承认所获得的商标所有权,并同意撤回针对此商标权的任何未决的诉讼。双方还将致力于拓展在安全、消费者和企业通讯领域相互配合的机会。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属保密。CTI论坛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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