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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覆盖,灵活选择——科达系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2013-11-18 10:13:29   作者:   来源:CTI论坛   评论:0  点击:


    随着中国司法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现代化的司法审讯系统受到了公安、检察院、纪委等部门的极大青睐,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借助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公安、检察院、纪委等部门可对案件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视听资料档案。
 
    科达早在2010年就推出了全高清、全网络化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目前系统已在广东、福建、广西、湖北、湖南、贵州、四川等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纪委等部门获得了广泛应用。
 
    在应用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公安、检察院、纪委等部门对同步录音录像产品的需求也逐步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为此,科达近期又在原有同步录音录像产品的基础上,推出了两套高性价比的产品——“探录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科达原有的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定位高端,强调高性能、完善的功能以及远程提讯、多方会审等特性,而“探录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则定位于高性价比,重点是以较低的部署成本满足固定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的需求,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满足的则是临时场所的高清同步录音录像需求。这些产品可以同时共存在一个系统中,公安、检察院、纪委等部门用户可以根据应用需要和资金状况灵活选择、部署不同的产品。
 
    在近期结束的2013深圳安博会上,科达展出了全系列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多样化的系统受到了现场观众的一致认可,而超轻超薄的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则吸引了最多的目光。



现场观众关注科达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高清数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系统是为公检法系统量身定制的高清审讯解决方案,它采用多级级联、网络化、高清视频等全新技术,并整合了高清数字审讯主机和审讯业务系统,能够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监控、案件卷宗管理、电子笔录、审讯远程指挥、远程提审等贴合用户需求的完善功能,从而可满足公检法审讯系统行业用户的省、市、县的各级部署需求,实现全省审讯室统一指挥和管理。
 
    依托于科达网络视频监控的基础,科达高清数字审讯系统有别于传统的模拟监控,定位在数字化、网路化,解决了早期模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繁杂、无法远距离传输图像、指挥和审讯缺乏互动的种种弊端。
 
    通过平台的多级级联,可以实现省、市、县审讯系统的联网化管理,实现统一指挥调度、不受地域限制的远程提审、大案要案的多方会审、高清晰的远程指挥、完善的业务管理系统,并可实现多级平台间通过专网的级联互通。级联后的审讯系统同样可采取分级、分权限的管理原则,为各级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总控中心管理和调用所有审讯室的监控资源,各级分控中心只能管理和调用本级下辖的资源,各级用户不能越权访问。
 
    “探录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通常情况下在侦查案件时都在固定的场所进行,“探录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主要针对的应用场景就是固定场所,通过安装在固定侦讯场所的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产品,对侦查讯问活动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由于不同用户的应用需求以及资金状况存在较多的差异性,因此,与科达原有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强调高端应用不同,“探录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更强调高性价比特性,它能够以较低的部署成本出色的满足固定场所全高清、全网络化同步录音录像需求。
 
    该系统包含有同步录音录像主机、高清半球网络摄像机、拾音器等设备。整个系统供电十分方便,并且采用内置吸入式双光驱,有效防震,而5寸的电容式触控屏,也让操作更为简便。总体来说,该系统具有稳定可靠、安装方便、操作简便等特点。
 
    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有些侦查活动需要在临时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渎职犯罪案件一般还会实行异地关押,这给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如果重新配备硬件系统,图像和画面的问题固然可以解决,但其体积大而笨重,系统升级困难,兼容性差和成本高的缺点显而易见。
 
    科达此次推出的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突破以往需要专业软硬件结合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用超薄、超轻、抗震的设计,只需一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主机、加上两台高清摄像机、两支三脚架、一个USB温湿度采集仪、一个界面麦克,所有的设备控制在5公斤左右,全部放入一个拉杆箱内随身携带,并可全部支持热接插技术,连接操作简单方便,从而为随时随地获取审讯信息提供了可能,便于办案机关在异地或临时场所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超轻超薄的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吸引了最多的目光

    三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推出,不仅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而且还提供了差异化的产品选择。对于公、检、纪委等部门的侦查阶段保全、固定口供,规范侦讯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杜绝犯罪嫌疑人无端指控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现象具有积极的意义。它的出现必将成为公、检、法等部门数字化讯问室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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